编者按:经常骑一辆旧自行车上班的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日前被带走调查。不久,在其家中,调查人员搜出上亿元现金。为了验钞,四台点钞机因“过劳”而被烧坏。“案发”之后,能源业内人士感到吃惊,因为魏平时节俭,看不出家有“黄金万两”;2013年2月3日,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北京被警方抓获,她在北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也暴露在世人面前;2012年,广东省佛山市祖庙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因挪用公款1亿元、受贿2510万元而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1年,山东省日照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李华森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共计1.58亿元。类似上述这样的“小官大贪”几乎每年都会浮现。这些级别不高的官员具有惊人的贪腐“上限”,监管的“疲软”不能不说是致命伤。权力如缺少“高压线”、“紧箍咒”的限制,“小官大贪”仍可能前仆后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