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靠恶俗出名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讽刺与幽默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3-07 09:21

《尴尬时刻》 

画/侯晓强

 

《垃圾》

画/赵青春

 

市场经济社会,可以说是广告的天下。五花八门的广告铺天盖地,为了扩大宣传效果,吸引眼球,其表现形式也无奇不有。不久前,一则“恒源祥广告”通过电视显露峥嵘,引来了如潮的恶评。该广告长达一分钟,画面近乎静止,只是出现2008年奥运会会徽、恒源祥商标和北京奥运赞助商字样,画外音把恒源祥、奥运会赞助商、十二生肖从“鼠鼠鼠”一直到“猪猪猪”叫了个遍。单调的创意和高密度的播出,忍无可忍的观众纷纷批评其恶俗,而该集团的传媒顾问在回应质疑和批评时却表示:在意料之中。骂吧,骂到你记住为止!
      所谓一滴水见世界。小小一则广告,也像万花筒一般,能使人们看到更多的东西。
      企业花大钱作广告,目的不外乎是为了提高知名度,推销产品。在偌大的广告海洋中投放一个广告,要想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谈何容易?于是,脑筋灵活的创意人员想出了这个俗点子,求得“让人记住”的效果。这种情形不禁令人想起了东晋那位大司马桓温,一心想篡位夺权的他,在回答亲信的提问时,道出了“既不能流芳百世,不足复遗臭万载耶”(《晋书·桓温传》)的千古“名言”。在他看来,能出恶名、臭名也是出名,同样载入史册,有何不可?许多厂家的领导似乎也深明此理,带领创作班底制造了那么多被舆论恶评的广告,什么“今年过节不收礼”、“作女人挺好”、“洗洗更健康”之类,在电视上“狂轰滥炸”。没有收获赞美之词不要紧,“让人记住”的目的总算达到了:宁愿被骂也不能被忘记!
      然而,自鸣得意的“恒源祥们”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恶俗广告的副作用,即对品牌带来的负面影响,使企业名誉受损,花钱买个臭名,得不偿失。通过恶俗的、轰炸式的反复播放来实现宣传产品目的,恶俗变成了传播手段,从短期效果看,可能会引起部分消费者的注意,可能会激发一些人的购买冲动。但从长远来看,恶俗广告以其轰炸式的单调传播来对观众的视听施暴、折磨观众的感官,这种公然的软性施暴,表现了资本对受众的傲慢和蔑视,必然使消费者产生逆反心理,给企业形象带来莫大损害。好品牌是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文化积累上建立起来的。自我丑化的宣传站在消费者的对立面,也站在自身企业文化的对立面,把恶俗当成好手段,把臭名远扬当成有口皆碑,炒得再火热,留下的只能是恶心。这样一来,名字记住了,生意却砸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商业广告担负着宣传商品、招徕潜在用户、树立品牌形象的的作用外,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讲文明、讲公德、喜闻乐见,应当成为广告的必备元素。用具有美学和人文精神包装的广告成就美名,尽管过程缓慢,但这是纯正功夫,只要认真去做,功到自然成;而恶俗广告虽然可以轰动一时,但名声臭,没后劲儿,最终注定要失败。企业应该在提高商品质量、诚信经营上下功夫,以赢得消费者信任,赢得社会认可,而不是急功近利,通过恶俗广告之类的不入流手段搞噱头吸引眼球。如果真的被恶俗广告弄到“自毁形象,影响商誉”的地步,就悔之晚矣。
      对待恶俗广告以及“宁可挨骂也要让人记住”的创作理念,反击的办法不外乎两手。一是加强监管,主管部门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媒体也要负责任,对制作低劣的广告不能给钱就播。二是启动市场的力量,培养成熟的消费群体,提倡“理性消费”,对恶心广告的商品敢于说“不”。这样,恶俗广告就不敢肆无忌惮,更不可能在骂声中成就“品牌”了。

文/刘绍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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